第一部 看清眼前的证据
第四章 把核验权拿回来:麦道夫与没有完成的第三方查询
案例与证据
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察长 2009 年的调查摘要记录了多次核查缺口,其中包括:检查人员取得声称来自第三方的材料,却没有直接向该第三方完成核实;后来的调查已经拿到账户信息,也没有完成必要的独立交易核对。SEC 监察长报告摘要,第 4、20—21 页,S06
这份材料的价值,在于它具体指出了查询如何中断。本章据此讨论核验渠道,不提供投资选择建议。
从中看见的机制
一份文件可以印着银行、仓库或会计师的名称,但文件仍可能由被核查的一方挑选、转发甚至制作。材料写着谁的名字,与材料经过谁的手,是两回事。
这是“证据看起来很多,却都由同一方控制”的另一种形式。
日常应用
二手交易中,不依据买家发来的付款截图交货;从自己的银行或平台入口查实际状态。预订住宿时,必要的核实应通过你独立找到的正规渠道进行;不要把对方提供的新电话自动视为酒店的电话。
对于较重要的服务,可以事先写明:交付什么、怎样确认、什么时候付款、出现分歧向哪里核实。这是在安排一条可检查的交易路径,不是在要求每个普通人独立审计一家企业。
如果你找不到合适的独立证据,结论应当是“目前无法核实”。它足以支持暂停某次交易,却不足以支持公开指认对方犯罪。
守法的迁移
同样的方法可以用于自己的工作汇报。你向客户提供可打开的交付物、原始订单号、可以重复的测试,比提供一张“已经完成”的漂亮截图更有用。
核验渠道清楚,既保护接收方,也保护认真做事的人:对方不必只相信你的诚意,你也不必反复辩解。
练习: 选择一项尚未完成的交易,把“对方提供的信息”和“我能独立取得的信息”分别列出。只做与你承担的风险相称的核查。